
- 索 引 号:LY05902-12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大同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 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时间安排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
全镇辖区内共52家(抽查比例50%)) |
1.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情况。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6年1-12月 |
综合执法队 应急管理岗 |
否 | 一般检查 |
| 2 | 食品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点、第三点。 |
全镇辖区内包保学校共13所(抽查比例100%)、校外托管服务中心 |
1.检查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登记证书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检查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3.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6年1-12月 |
综合执法队 食安岗 |
否 | 一般检查 |
| 3 |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
中共福建临时省委反第四次反围剿会议旧址、东街曾氏宗祠、新民村飞跃丛林、校外托管服务中心 |
1.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情况。 2.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足量配备,是否落实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情况。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上限:2次/年/单位 |
2026年1-12月 |
综合执法队 文体旅游岗 应急管理岗 |
否 | 一般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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