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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Y05902-12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同政〔2024〕20号
  • 发布机构:大同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大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15:06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今年春季以来,农事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近期天气回升,加之我县年前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下植被干枯,可燃物增多,正值清明时期,大量返乡祭祖扫墓人员,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现就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保持高度戒备。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迅速投入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准备,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春耕、备耕的农事生产用火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火种进山,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用鲜花代替鞭炮蜡烛。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各村要在村部、进山路口、旅游景点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及横幅,中、小学校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禁学生户外野炊、烧烤。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宣传,利用群众假日返乡祭祖宣传,利用近年来火烧山案件警醒来宣传。真正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三、加强巡查,严格火源管控。各村要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强化林长责任制度,镇村干部、护林员要认真进行巡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发现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各村要告诫特殊家庭,对痴、呆、傻人员做好监管。包括本村的上山入林主要路口、社公、寺庙等重要场所,要实行镇村干部划分区域管理,落实巡查监管责任。要认真排查各村的安全隐患场所,对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场所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四、完善各村防火装备,建立健全村级防灭火机制。各村必须按要求组建一直10-20人的临时扑救队伍,遵循“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做好火情早期的处置工作,争取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初期。配备好队伍装备,包括:风力灭火机、2号扑火工具、背包、毛巾、手套、帽子、手电筒及水壶等。各村要有建立健全本村的森林防灭火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灭火要求,做到环环相扣,层层压实。

五、做好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备勤培训和扑火准备工作。防火戒严期间,镇半专业扑火队伍统一在林业站集结,林业站做好登记管理,做好伙食安排,扑火队员做好扑火准备,并做好扑火器械检修,保证器械能正常使用。镇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开展镇森林消防队伍扑火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队员的技战术水平和避险技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强化火情处置力度和防火值班、调度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强化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加强调度,及时全面地掌握本地区森林火情动态,在接到火情报告时,镇第一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在20分钟内赶赴到火场。第二、三扑救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到火场。要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组织儿童、体弱妇女、老、弱、病、残人员上山灭火。

七、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镇效能办将对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加强督查,对查处不力的将予以责任追究,并对各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未履行好职责的按《长汀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镇村干部、护林员予以处罚。

 

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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