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02-12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同政〔2020〕5号
- 发布机构:大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5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各包村工作队:
现将《大同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大同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值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决定在全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康惠华
副组长:丘自舜、曾水秀、李学锦
成 员:赖福桂、岳良荣、张绍军、胡德彬、邹炳炳、李福安、各包村工作队、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具体负责协调本次专项治理检查日常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领域
我镇辖区无经审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加工半成品的都是非法生产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2、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3.在禁止燃放时间、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18日前)
镇政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各村对辖区内经营烟花爆竹户进行全面摸底,劝导、告诫无证经营户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将摸底表交镇安监站。
(二)整治阶段(2020年1月19日至2月22日)
1、划片排查:以各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场监管所、公路站及各村(社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基本情况。各村于1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摸排情况表交安监站。
2、打击与教育: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对象,公安、安监、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函告县直有部门取得支持,狠狠打击,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2月23日至29日)
各相关站所对存在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打非”成果。及时对“打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包村工作队、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该辖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重点对辖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的小商店、黑仓库进行排查整治,并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镇安办。
(二)部门职责。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派出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安监、交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
安监站: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非法经营存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制售行为。
公路站: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镇各包村工作队分片包干,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
附件:大同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摸排情况表
大同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摸排情况表
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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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有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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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2020年1月20日前交镇安办。
包村工作队: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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