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
大同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17: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大同镇认真贯彻《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提升服务型政府和明确行政效能的服务宗旨,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镇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积极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及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确定镇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绳, 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我镇充分利用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府信息。此外,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利用传统广告宣传栏、T型广告牌、室外LED、“活力大同”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双平台。

  2019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42条。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信息3件,不予公开信息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8

  42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