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汀政办[2017]25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专栏。联系地址:长汀县大同镇东关二路96号;联系电话:0597-6832292,传真:0597-6830069;电子邮箱:dtoffice2009@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度,大同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工作的服务、宣传指导工作主题,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型政府和明确行政效能的服务宗旨,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公开镇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现将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健全制度,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为有效推动《条例》的深入实施,不断完善政府文件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查询申请等制度。在具体的工作中,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绳,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确保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拓宽平台,完善政务公开形式。采用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栏、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用好“活力大同”微信公众号,努力将互联网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结合我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三)公开形式
1、县政务网站。政务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长汀县政务网,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便民服务大厅。在便民服务大厅,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悬挂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的公开栏。
3、村级查询点。在各村建立政务公开查询点,有村级干部负责解释宣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和党的政策方针,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镇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为重点,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树立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附表: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大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765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198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