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
大同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3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汀政办[2013]19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专栏。联系地址:长汀县大同镇东关二路96号;联系电话:0597-6832292,传真:0597-6830069
一、概述
2013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89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三)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大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及网站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法治意识薄弱,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有待加强。
2014年,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内容,创新方法,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现有公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府网站,整合政府信息,结合在公共场所发放便民手册、政务公开栏公开等多种形式,为村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督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七、附表: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大同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元月三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9
4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
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