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
大同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4 10:02

同政[2012]8号

 

大同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汀政办[2011]25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专栏。联系地址:长汀县大同镇东关二路96号;联系电话:0597-6832292,传真:0597-6830069;电子邮箱:dtoffice2009@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66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党委类;重大事项信息类;目标责任制类;公共管理事项信息类;涉农政策类;招标投标、承包建设信息类;宅基地审核审批信息类;计划生育信息类;土地征用信息类;扶贫救灾救济信息类。

    (三)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大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有待加强。

    2012年,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建立政府网站,整合政府信息,在公共场所采用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村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督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附表: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大同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元月十一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6

302

其中:1、网站公开

21

21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