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7-13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策政综〔2024〕18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策政综〔2024〕18号
关于印发《策武镇2024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策武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预案内容落到实处,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制定防治预案,于2024年4月25日前报镇综合办和自然资源所。
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策武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镇位于长汀西南部,地貌为中低山、丘陵山,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受特定的气候条件等因素作用,我镇历年都有发生地质灾害,且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我镇地质特征等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监测方案
汛期是我镇地质灾害多发季节,做好汛期来临前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检查和汛期监测、巡查、预报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十分重要。地质灾害监测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谁受害、谁监测,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各村要将民房由房主负责监测,公益设施单位由镇有关单位指定专人测报,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村、单位、个人,制定监测规章制度(包括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村、各单位建立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是地质灾害点监测的督查机构,定期检查和巡查,形成群测群防系统。
(一)监测对象
主要对原已产生地质灾害点,仍然存在灾害隐患,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点监测。目的在于掌握其演变过程和各类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规律,为正确分析预报及治理工作等提供可靠资料和科学依据。
(二)监测方法
对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方法,采取仪器监测和群众监测,主要采取群众监测的方法,具体落实监测人员并进行培训,布置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的定位、距离、观测技术、填写表格要求,结合气象、工程活动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相应防治措施、编制防治预案。
1.对重大滑坡、地裂缝危害点,采取仪器测报方法,结合宏观地质追踪调查,及时发现险情。
(1)地貌变形位移测量:为相对固定点,监测点布设在滑坡体内,一般布设上、中、下三条直线,主要是为了控制滑坡变形范围,采取视准线测量监测点的位移情况。
(2)裂缝相对位移监测:裂缝相对位移监测点,主要选在裂缝的两侧,尤其是主裂缝的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按灾害实际情况布设4—6组。
(3)宏观地质测量法:采用常规的滑坡变形追踪地质调查法,进行人工巡视,并发动群众报告灾害体内出现的各种细微变化,该法选点宜在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结合实际情况布置1—3条穿越控制整个灾害区的调查路线。
2.其他地质灾害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应采取群众性的简易监测,在汛期由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的村民进行巡查。
3.监测工具和监测频率
监测工具主要为:地貌形变位移测量选用经纬仪和红外线测距仪、裂缝位移测量选有钢卷尺,宏观地质调查选用罗盘、钢卷尺、三角堰等,监测时间与次数,统一规定每月3日为巡查地质灾害点日,做到每月一次,在汛期应加密观测,规定每月8日、18日、28日巡查,暴雨时即日巡查,发现异常变化,立即报告村干部、挂村领导和镇政府分管领导、镇地灾防治办公室,做好人员转移安置。
(三)监测成果分析
各监测点要按制定的表格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工作,每月8日分别上报镇政府综合办和策武自然资源所,尔后上报县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和县自然资源局,以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按期统一整理、并及时进行监测工作总结与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有关部门协同分析,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报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我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持续降雨及台风暴雨时,为此,汛期、持续降雨时特别要做好巡查工作,加密监测,必要时设专人值班,发现险情,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是为了在发生地质灾害时,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应急措施包括地质灾害预报的发布,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及人员安置等。
(一)地质灾害预报的发布
根据地质灾害监测人提供的监测资料,结合汛期台风预报和地质灾害长期或中期预报,在几天内到几个月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预报由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出报县人民政府发布。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所在镇(村)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由县有线电视台、县广播站播送。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应选定临灾前预警信号(敲锣、电话或手机短信)、警报信号的正常传递。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危险性地质灾害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必须保持直线联系,确保险情通讯联络畅通。
(二)临灾应急
镇政府及各村发布临灾预报后,镇、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派遣有关人员到危害性灾害点加强监测,镇地灾防治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地灾防治人员、驻村干部、村(社区)负责人到地质灾害点,通知群众按已选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工作组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资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报险救灾的准备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进入临灾应急状态。
(三)灾后应急
危害性地质灾害不可抗拒地发生后,村(社区)、组干部应立即报告镇地灾防治办公室和主要领导,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迅速组织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非灾害区对灾害区进行救援。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部署灾区应急工作,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抗灾救灾工作的建议,安置灾害点人员的方案,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的抢救方案。
(四)防灾减灾工作部署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立以村书记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全省汛期为4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在汛期前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划出警戒区并设立警示牌,特别是出现多年不遇的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同期多年平均雨量时,可能造成大量新的地质灾害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的危险点,要及时报告镇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灾组织与职责分工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保障我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镇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防灾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与职责如下:
(一)策武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范育锋(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永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维根(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戴铭辰(镇党委组织委员)
游泽锋(镇党委委员)
张桥水(镇政府副镇长)
涂汤艳(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蔡金长(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丘 灵 饶露露 罗海源 陈宽柱 杨小林 张开炎 吴镇兵 李东光 黄宇轩 涂贵荣 丘锦起 黎增盛 袁健杰 陈忠彪 钟桂英 陈运长
2.职责:
(1)统一管理本镇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2)负责组织本镇的地质灾害调查;
(3)组织编制本镇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组织编制本镇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
(5)对各村(社区)地质灾害点实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各村(社区)对地质灾害点落实到个人;
(6)参与本镇重要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7)根据各地质灾害监测成果,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资料,报政府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8)参与本镇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界定;
(9)组织施工,监督本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0)做好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奖励与惩罚工作;
(11)在地质灾害抗震救灾时,迅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地质灾害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的抗震救灾应急工作和其他有关行动;
(12)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对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
(二)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防灾救灾工作,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组、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保障和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治安消防组、宣传秘书组、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等10个工作组,按其岗位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1.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由刘春余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对地质灾害日常或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协调、监督、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地质灾害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减灾防灾宣传与抗震救灾报道;负责对外接待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2.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组:由自然资源所负责。主要职责:建立辖区内危害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落实各监测点负责监测的村、单位和个人。及时将监测成果和监测工作总结,受灾情况及处理上报县指挥部或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人员抢救与工程救险组:由镇武装部负责。主要职责:实施快速抢救遇难人员;组织力量快速抢修公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生命线和重要工程,迅速恢复其功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员抢救与避让保障计划》、《公用通讯警报保障计划》、《公路铁路和桥梁保障计划》和《交通运输(管制)保障计划》等。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受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组织转运伤病员;负责采购储运和调配药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救护与防疫保障计划》等。
5.物资保障与生活安置组:由镇民政办负责。主要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灾民衣、食、住问题,协同做好抢救、医治转移病员等,负责灾情了解和灾民救济工作等。
6.财务组:由镇财政所负责。主要职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7.灾情调查组:由统计站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灾情统计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8.治安消防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次生地灾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宣传、秘书组:由镇综合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管理防灾救灾知识等宣传报道、报告,营造稳定民心和安定社会秩序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社会稳定。
10.防灾救灾专家咨询组:由镇综合办公室组织。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灾后治理对策研究,为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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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局,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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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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