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917-13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策政综〔2024〕17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策政综〔2024〕17号
关于印发《策武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策武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策武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
群众转移工作预案
为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7〕62号),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闽国土综〔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策武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育锋(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永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维根(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戴铭辰(镇党委组织委员)
游泽锋(镇党委委员 派出所所长)
张桥水(镇政府副镇长)
涂汤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蔡金长(镇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丘 灵(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海源(镇村建所所长)
吴镇兵(镇统计站站长)
饶露露(镇财政所所长)
杨小林(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陈宽柱(镇公路站站长)
张开炎(策武卫生院院长)
袁健杰(南坑村党支部书记)
钟桂英(河梁村党支部书记)
陈运长(当坑村党支部书记)
陈忠彪(策星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值班、应急响应,做好汛期群众的疏散、转移、安置及群众的思想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动态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主任由涂贵荣兼任。
二、应急响应
当本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做好值班、监测、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室值班,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适时组织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立即组织地灾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
除上述情形外,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高陡边坡,各村应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当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和有关部门,参加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
三、工作实施
对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吴维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应急工作,协调和落实全镇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受威胁的户主负责地灾点的监测,在特殊气候时加强观察,发现险情主动配合转移。
四、各地质灾害点转移预案
(一)当坑村地质灾害点汛期群众转移预案
1.灾害区域范围:当坑村郑孝联1户5人8间房屋。
2.转移路线:郑孝联户往南到达当坑路。
3.避险安置地:当坑村学校。
4.预定报警信号:口哨。
5.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⑴ 陈运长(当坑村支部书记、村国土协管员):负责地灾点的巡查并及时报告险情、灾情,协助镇做好相关工作。
⑵ 陈运长(当坑村支部书记、村国土协管员)负责地灾点的巡查、报警信号的发布并做好群众转移。
⑶ 涂汤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当坑村挂村领导):负责组织做好群众转移、抢险排险、群众生活的安置及供给。
⑷ 张开炎(策武卫生院院长):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医疗防疫工作。
7.监督落实责任人:吴维根(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二)河梁村梁屋头地质灾害点汛期群众转移预案
1.灾害区域范围:河梁村梁屋头153号、160号
2.转移对象:梁佳亮1户5人;梁冬养1户4人。
3.转移路线:往北到达本村村部。
4.避险安置地:河梁村村部。
5.预定报警信号:口哨。
6.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⑴ 钟桂英(河梁村支部书记、村国土协管员):负责地灾点的巡查并及时报告险情、灾情,协助镇做好相关工作。
⑵ 梁建荣(河梁村副主任):负责地灾点的巡查、报警信号的发布,并做好群众转移。
⑶ 蔡金长(镇主任科员、河梁村挂村领导):负责组织做好群众转移、抢排险、群众生活的安置及供给。
⑷ 张开炎(卫生院院长):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医疗防疫工作。
7.监督落实责任人:吴维根(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三)南坑村地质灾害点汛期群众转移预案
1.灾害区域范围:南坑村石公下7号
2.转移对象:袁河荣1户5人。
3.转移路线:往东到达本村村部。
4.避险安置地:南坑村村部。
5.预定报警信号:口哨。
6.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⑴ 袁健杰(河梁村支部书记、村国土协管员):负责地灾点的巡查并及时报告险情、灾情,协助镇做好相关工作。
⑵ 彭丽娜(南坑村副主任):负责地灾点的巡查、报警信号的发布,并做好群众转移。
⑶ 戴铭辰(镇党委组织委员、南坑村挂村领导):负责组织做好群众转移、抢排险、群众生活的安置及供给。
⑷ 张开炎(卫生院院长):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医疗防疫工作。
7.监督落实责任人:吴维根(镇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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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局,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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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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