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5100-1400-2020-00179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0〕6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3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游泳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游泳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0-09-09 17:30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游泳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文体旅〔2020〕7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南寨村经《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县游泳池升级改造项目用地列入政府储备的批复》(汀政地〔2020〕51号)文批复2700平方米的国有储备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局作为长汀县游泳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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