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1400-2020-00075
- 备注/文号:汀政综〔2020〕64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7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长汀县历史建筑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善我县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确定将具备传统客家风格、红色印记鲜明且保存较为完善的194处历史建筑作为第六批长汀县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规定,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工作。
附件:长汀县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单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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