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2〕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文体旅〔2021〕7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策武镇南坑村、红江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19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23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33231平方米(原地类为水田181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707平方米、未利用地3070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局作为长汀县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