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243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11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1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作为长汀县环东路智能立体 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环东路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城投〔2021〕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长汀县汀州镇环东路24号(原一建公司修车场)经《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长汀一建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的批复》(汀政地〔2020〕42号)文批复收购的储备用地262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长汀县环东路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站场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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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