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235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9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2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分校一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分校一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汀自然资〔2021〕17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你局制定的《长汀县汀州小学新庄分校一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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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