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汀政地-长汀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226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9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7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 东街村松树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 东街村松树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1-11-01 10:04

大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松树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同政2021〕7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东街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10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0〕652号)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9411平方米(原地类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41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镇作为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松树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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