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0900-2021-00098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46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5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中心城区新庄单元一幅(C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汀县中心城区新庄单元一幅(C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汀自然资〔2021〕8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你局制定的长汀县中心城区新庄单元一幅(C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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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