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汀政地-长汀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5100-0900-2021-00085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37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5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红卫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红卫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1-05-18 16:50

大同镇红卫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红卫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红卫村委〔2021〕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红卫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2001〕地135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914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235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村作为大同镇红卫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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