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1000-2021-00067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31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4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河田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河田中心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河田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河田镇上街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8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6359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623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2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校作为长汀县河田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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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