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0900-2021-00039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1〕1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1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罗坊村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大同镇罗坊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大同镇罗坊村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罗坊村委〔2021〕00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罗坊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05〕59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434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29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82平方米、建设用地5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你村作为大同镇罗坊村便民服务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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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