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0900-2020-00231
- 备注/文号:汀政地〔2020〕9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6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梅林智能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梅林智能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汀城发〔202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大同镇罗坊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05〕59号)文批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1809平方米(原地类为:耕地110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55平方米、建设用地5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长汀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长汀县梅林智能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划拨用地手续由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此复。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