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5-00072
- 备注/文号:汀政办〔2025〕28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1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空警报试鸣,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定于9月18日上午9时10分至9时30分在全县范围内同时进行。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周知,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熟悉相关警报信号。
二、组织形式
1.在广播电视、网络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警报试鸣公告;防空警报试鸣前,县融媒体中心按规定在9月14日至9月18日公告防空警报试鸣通知内容。
2.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网络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信息,长汀县正元地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长汀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汀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汀分公司分别向手机用户发送警报试鸣信息,信息内容为: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时10分至9时30分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3.县国动办设立宣传点,展出人防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宣传防空防灾知识,进行人防法律咨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每年定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具体要求,也是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尽早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周密组织,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参与,把握好试鸣各个环节, 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强化宣传。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普及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效果。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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