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5100-0100-2024-00094
  • 备注/文号:汀政办〔2024〕4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2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10:47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空警报试鸣,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空警报试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陈其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谢译民  县人武部副部长

  张世雄  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钟德祥  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城区的防空警报试鸣由县国动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文体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长汀正元、中国电信长汀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汀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汀分公司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定于9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在全县范围内同时进行。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三、组织形式

  1.在广播电视、网络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警报试鸣公告;防空警报试鸣前,县融媒体中心按规定在9月14日至9月18日公告防空警报试鸣通知内容。

  2.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网络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信息,长汀正元、中国电信长汀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汀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汀分公司分别向手机用户发送警报试鸣信息,信息内容为:定于20249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3.县国动办设立宣传点,展出人防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宣传防空防灾知识,进行人防法律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每年定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具体要求,也是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尽早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周密组织,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参与,把握好试鸣各个环节, 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强化宣传。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普及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效果。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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