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5100-0100-2024-00033
  • 备注/文号:汀政办〔2024〕1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7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长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长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4-07 15:47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

长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岩委发〔2022〕3 号)等相关规定,县司法局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长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3月18日经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2024年3月30日第十四届90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长汀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长汀县“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第一季度

2

长汀县固态物消纳场及配套路网项目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第一季度

3

长汀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

第二季度

4

长汀县农村公路网规划(2023-2035)

长汀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

第三季度

5

长汀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张坊岽生命公园

长汀县民政局

2024年

第三季度

6

长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态修复项目

长汀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

第三季度

7

长汀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第四季度

 

二、工作要求

1.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决策。

2.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司法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政府进行调整。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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