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2-00080
- 备注/文号:汀政办〔2022〕45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9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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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出的涂坊客家花灯制作技艺(传统技艺)、汀州客家凉笠制作技艺(传统技艺)、世界公祭客家母亲河汀江大典(民俗)、汀州华严堂惊风化痰丸制作工艺(传统医药)4个项目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
有关乡(镇)、县直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长汀悠久的历史遗存和深厚的客家文化实际,切实做好各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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