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158
- 备注/文号:汀政办〔2021〕53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6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殷切嘱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选树典型,县委、县政府拟于2021年教师节期间,表扬一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评选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长汀县优秀教师评选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和职能处室的管理干部,达到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也可参评优秀教师;学校党政正职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兼课,均不得参评优秀教师。
3.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评选对象:学校党政正副职领导、职能处室的管理干部、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三年内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审核。
二、评选名额
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评选名额共200个。其中,评选“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11个(中学4个、小学幼儿园6个、其他教育机构1个);“长汀县优秀教师”169名、“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来(含2020-2021学年,下同),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对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零容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
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县具有表率作用。
(二)长汀县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
2.学识扎实,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家校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
5.支持县委县政府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涉麻制毒或电信网络诈骗。
6.从事教育工作(现为专任教师或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处理办法,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5.支持县委县政府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涉麻制毒或电信网络诈骗。
6.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无违法违纪问题。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零容忍”。
四、推荐办法
长汀县优秀教师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各学校可推荐1人;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各学校自行申报。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
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1.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推荐上报时,按规定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县征迁办、县效能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县公安局、县征迁办由县教育局统一征求意见)。本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现严重师德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单位不得参评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守教学一线、农村完小、教学点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的比例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过20%。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不再进行补报。对在评选表彰活动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在2021年8月27日前分类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文档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1.评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评选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3);《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推荐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2.评选优秀教师(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5);《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6);《评选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公示情况表》一式三份(附件7)。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 余国祥
联系电话:0597-6808382
电子邮箱:ctjyjrsg@126.com。
六、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授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分别授予“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各乡(镇)、各县直学校在做好县级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可因地制宜开展表扬奖励活动,把表扬奖励工作与疫情防控、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激励导向,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增添动力。
七、组织领导
1.为做好评选表扬工作,成立长汀县教育系统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评选表扬日常工作。
2.各乡(镇)、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附件:1.2021年长汀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长汀县2021年教育系统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评选审批表
4.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推荐单位汇总表
5.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审批表
6.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推荐人选汇总表
7.评选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公示情况表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
2021年长汀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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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
1 |
长汀一中 |
8 |
21 |
龙宇中学 |
2 |
41 |
宣成中心校 |
1 |
|
2 |
长汀二中 |
11 |
22 |
三洲中学 |
1 |
42 |
濯田中心校 |
5 |
|
3 |
长汀职专 (含附属园) |
6 |
23 |
羊牯中学 |
1 |
43 |
四都中心校 |
1 |
|
4 |
长汀三中 |
5 |
24 |
南岩中学 |
1 |
44 |
红山中心校 |
1 |
|
5 |
长汀四中 |
5 |
25 |
进修学校 |
2 |
45 |
古城中心校 |
1 |
|
6 |
长汀五中 |
2 |
26 |
实验小学 |
5 |
46 |
策武中心校 |
4 |
|
7 |
新桥中学 |
4 |
27 |
汀师附小 |
5 |
47 |
羊牯中心校 |
1 |
|
8 |
新桥二中 |
1 |
28 |
腾飞小学 |
3 |
48 |
铁长中心校 |
1 |
|
9 |
馆前中学 |
1 |
29 |
实验幼儿园 |
1 |
49 |
庵杰中心校 |
1 |
|
10 |
童坊中学 |
1 |
30 |
特殊学校 |
2 |
50 |
汀州小学 |
8 |
|
11 |
河田中学 |
4 |
31 |
第二实小 |
4 |
51 |
汀江小学 |
4 |
|
12 |
河田二中 |
2 |
32 |
城关中心校 |
9 |
52 |
中区小学 |
3 |
|
13 |
南山中学 |
1 |
33 |
大同中心校 |
7 |
53 |
实践基地 |
1 |
|
14 |
中复中学 |
1 |
34 |
新桥中心校 |
4 |
54 |
电大工作站 |
1 |
|
15 |
涂坊中学 |
1 |
35 |
馆前中心校 |
1 |
55 |
一中初中部 |
2 |
|
16 |
策武中学 |
1 |
36 |
童坊中心校 |
4 |
56 |
实验幼儿园 塔东园区 |
1 |
|
17 |
濯田中学 |
1 |
37 |
河田中心校 |
8 |
57 |
实验幼儿园 祥和园区 |
1 |
|
18 |
水口中学 |
1 |
38 |
三洲中心校 |
2 |
58 |
实验小学 七里校区 |
1 |
|
19 |
庵杰中学 |
1 |
39 |
南山中心校 |
5 |
59 |
中区小学 南里校区 |
1 |
|
20 |
龙山中学 |
2 |
40 |
涂坊中心校 |
3 |
60 |
县委党校 |
1 |
|
1. 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中学4所(含职专)、小学幼儿园6所(含特校)、其他教育机构1所。 2 2.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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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长汀县2021年教育系统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陈其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吴江滨 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候选人)、县教育局局长
曾冰洁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王慕荣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梁丽华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陈腾水 县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办 公 室主任:吴江滨(兼)
办公室副主任:陈腾水(兼)
办 公 室成员:王钊荣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董为晋 县教育局综合股负责人
华鸿华 县人社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股股长
吴桂林 县教育局中职成教股负责人
李德贵 县教育局初幼教股负责人
付光勇 县教育纪委书记
附件3
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评选
审
批
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
二、请用电脑打印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简要填写主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可作为附件。
四、“单位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
申报 单位 |
|||||||||
|
学生数 |
教职工人数 |
||||||||
|
其中女教职工人数 |
|||||||||
|
单位性质 |
公办/民办 |
单位地域分布 |
县镇/农村 |
||||||
|
地址 |
长汀县 乡(镇) 村(街) 号 |
||||||||
|
邮编 |
单位 类型 |
||||||||
|
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
主要事迹(不超过2000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纪检监委意见 |
县政法委意见 |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卫健部门意见 |
县效能办意见 |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教育部门意见 |
县人社部门意见 |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县人民政府意见 |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21〕53号)文件精神,授予_____________ _________单位“2021年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盖 章) 2021年9月 日 |
||||||||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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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推荐单位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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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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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单位类型 |
单位性质 |
所属乡镇 |
学生数 |
女教职工所占% |
备注 |
|||
注:1.“单位类型”一栏所填内容请与审批表中保持一致。
2.“单位性质”一栏请填写公办或民办;“单位地域分布”一 栏请在县镇、农村两者中选择填写。
3. 请将此表转化为EXCEL格式上报。
附件5
长 汀 县 优 秀 教 师
(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审
批
表
姓 名
任教学校
申报荣誉称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近3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按每学年课时数如实填写,填报人须亲笔签名负责。
五、“学段”填写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
|
政治面貌 |
教 龄 |
|||||||||
|
学 历 |
学 位 |
|||||||||
|
现任行政 职 务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
|
教师资格 种类及证号 |
||||||||||
|
工作单位 |
学 段 |
|||||||||
|
通信地址 |
邮 编 |
|||||||||
|
联系电话 |
||||||||||
|
个人简历 |
时间 |
所在单位 |
从事工作 |
备注 |
||||||
|
曾获主要 荣誉称号 和奖励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
近3年以来 教学工作量 及年度考核 情况 |
学年度 |
教学工作量 (年课时) |
年度考核 |
教务处人员签名 |
||||||
|
2018-2019 |
||||||||||
|
2019-2020 |
||||||||||
|
2020-2021 |
|
|
|
|||||||
|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
|
|||||||||
|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所在单位 意见(含 公示情况)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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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主管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有关部门 意 见 |
县教育局纪检 监察组 |
县委政法委 |
县卫健部门 |
县效能办 |
||||||
|
县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县人民政府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请转化为EXCEL格式上报。
附件7
评选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个人)公示情况表
|
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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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汀县优秀教师(长汀县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
|||||||||||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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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教龄 |
任教学科 |
近3年年课时平均数 |
拟授予荣誉称号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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