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254
- 备注/文号:汀政征〔2021〕99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1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宣成乡下畲村停车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有 效 性:有效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宣成乡下畲村,东邻651县道,南邻农村道路,西邻耕地,北邻耕地,用地面积0.157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长汀县宣成乡下畲村停车场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汀县宣成乡下畲村停车场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由宣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宣成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宣成乡下畲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长汀县宣成乡下畲村停车场项目用地红线图。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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