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汀政征-长汀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LY05100-2500-2021-00220
  • 备注/文号:汀政征〔2021〕90号
  • 发布机构:长汀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8
  • 内容概述: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1年度 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 有 效 性:有效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1年度 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公告
时间:2021-10-22 1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746号),批准长汀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长汀县2021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农转征收土地位置。本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位于长汀县策武镇陈坊村、德联村、李城村,大同镇红湖村,南山镇中复(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总计:5.0301公顷,其中:策武镇陈坊村0.6630公顷、德联村3.0376公顷、李城村0.1576公顷,大同镇红湖村1.0692公顷,南山镇中复村0.1027公顷。

  四、其他事项。补偿安置标准、地面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如对本公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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