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汀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汛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群众出行出游等活动大幅增加,同时我省已进入汛期,树木倒塌、山区小流域洪水、高陡边坡溜方以及(开挖、切坡类)工程坍塌、溜坡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对房屋安全特别是城乡老旧房屋安全带来极大风险。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汀安委办〔2025〕5号)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汛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房屋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负责自有产权、使用房屋安全的自查自纠,并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业主(使用者)主体责任。县直各单位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负责行业领域涉及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负责把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抄告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在之前排查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重点部位的隐患巡查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地灾隐患点、山洪易发区、低洼地、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涉及临山临水、深基坑、高边坡的在建房屋,居住在土坯房、老旧房和废弃农用房等有可能发生危险的老弱病残幼、贫困户、低保户等防御重点人群的巡查、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清人、立即整改。要加快对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分类处置,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坚决落实“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拉警戒线”、“一律设警示牌”的要求,同时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对用于餐饮、住宿、农家乐的经营性自建房,用作礼堂、祠堂、村委会、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幼儿园、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监控,发现隐患及时疏散人群,避免人员伤亡。
三、加强督导指导
各包片县直单位督促所包片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高陡边坡及挡土墙、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工程开挖边坡、建筑工地、工矿区和工棚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要进一步查清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防汛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房屋,要持续进行巡查排查,全面清零、不留死角,发现险情,应立即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包片县直单位要对所包片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的汛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四、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各乡(镇)、园区要认真落实假期、防汛值班值守制度,时刻关注群众住房安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扎实做好假期汛期房屋安全的各项工作。
长汀县自建房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