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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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2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在集镇所在地及村庄抓紧组织对前阶段经核实录入农村危房信息系统的“十三五”规划危房改造农户,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于4月10日前完成。请各乡镇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简况和填写好的本乡镇“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详见建办村函【2016】249号文附件2),于2016年4月15日前上报县住建局。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249号)
联系人:杨陈秀、林香泽
电话:0597-6837534,传真:0597-6516966
电子邮箱:ctxcgz@163.com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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