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参与起草涉及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涉农政策措施。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管理财务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县内山海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县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淡水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淡水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国内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 取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涉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牵头研究拟定汀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定农业利用外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指导查处种植业领域、养殖业领域、渔业领域、农业机械化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十六)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七)承担县委和县政府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运输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品从养殖、捕捞、运输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负责监督管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
2.关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职责分工。县林业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动物的监督、管理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及其他野生动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3.关于野生中药材管理职责分工。县卫健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县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原疫病监测等职责。
4.关于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财务、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5976831481、05976811163。
(二)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 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承担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联系电话:05976611298。
(三)乡村振兴发展指导股。乡村振兴股主要职责为:承担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办理省、市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乡村振兴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工作。联系电话:05976831582。
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核、评估和督促工作,组织指导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落实。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统计及信息化工作。指导区域间经济社会协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和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帮扶、稳岗就业、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牵头统筹协调实施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76832083。
(五)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联系电话:05976832085。
承担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汀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服务汀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汀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
(六)乡村振兴社会事业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培育、社会事业对应等相关工作。增加农业领域人才培育工作等职责,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乡村工匠、新农人、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等人才培育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976813106。
(七)种植业管理股。负责农药管理、种植业种业管理。 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措施、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监管种植业安全生产。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组织种植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5976811161。
(八)畜牧兽医水产管理股。负责畜牧、水产种业管理。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参与起草政策措施、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监管畜牧兽医和水产安全生产。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业和渔政渔港。起草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畜禽、渔业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鱼苗。组织畜禽、渔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联系电话:05976805090。
(九)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措施与改革、农垦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调处、宅基地合理布局、制定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承担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76826641。
(十)市场信息与农垦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农业、农村固定观察点、农垦改革和建设、农场管理等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5976813639。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 方标准拟定、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三品一标)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工作。联系电话:05976816935。
(十二)行政审批股(法规股)。承担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76883169。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5976695823。
三、领导分工
王成文同志: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赖建国同志:牵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含防灾减灾)、粮食生产安全、生态环保(含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含粮食、经济作物用地管理)等工作。主抓种植业(含槟榔芋产业)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含法规)、营商环境(含信用体系建设)、12345、植保、种子、经作(含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股)、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农村节能站)、农科教站、种子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黄天彬同志: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人才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乡村振兴领域设施用地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社会事业股、乡村振兴发展指导股、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站、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站、乡村振兴评估站。
刘恩灿同志:牵头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信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行业协会等工作。主抓畜牧业(含河田鸡产业)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会、未成年人、农业科技、文旅提升、卫生健康、财税金融(含三农综合保险)、禁毒、反诈、精神文明建设(含创城)、市场信息化、农垦、农业统计(含农情统计)、农村固定观察点、农体协、冷冻冷藏和养殖业设施用地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市场信息与农垦股、畜牧技术推广站(河田鸡产业专班)、机关工会。
林澄福同志: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蔡兴香同志: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傅彬同志:协助刘恩灿同志抓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抓机关党委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工作(含机关纪律检查、宣传、离退休干部、人事、职改、团支部、妇女儿童、农民工、网络舆情、政策与改革、农村合作经济等工作)。
陈桥生同志:主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工作(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培育等)。
陈炎明同志:主抓乡村产业发展股工作(含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对外与闽台合作、军民融合、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专利、农民工就业、民营经济、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用地管理等工作)。
钟司幸同志:负责农业机械推广站工作,主抓农业机械化、道安、农机机库房设施用地管理等工作。
廖洪海同志:协助黄天彬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主抓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站、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站、乡村振兴评估站等工作。
沈仁全同志:协助黄天彬同志抓乡村振兴工作,主抓乡村振兴社会事业股、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站工作。
沈富森同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工作(含保障农民工工资),主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工作。
李斌同志:主抓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兽医实验室)、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动物防疫监督服务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含动物防疫监督、屠宰日常监督、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设施农用地管理等工作)等工作。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30号
联系电话:0597-6831481
传真电话:0597-6813990
邮政编码:366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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