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 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路线、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车辆维修(不含拖拉机)、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公路涉外运输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全县内河水上安全监督职责。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监督交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联系、协调地方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十)承担全县国防交通战备日常工作,规划全县交通战备网络布局。拟订和实施交通战备项目建设、物资的储备和调用计划。组织和管理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内设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和财务审计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交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及材料。负责审核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和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做好局机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计算机、政务公开、计 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抓好总务、财产、房管、车管、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及机关生活福利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上级及局领导的有关批示和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和审核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交通科技、教育、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县交通行业人员素质教育,指导交通职业技能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
组织编制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财务指标体系管理工作,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制财务会计决算。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的筹集工作,拟定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承担清产核资、外汇、信贷有关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各种票证保管认领、使用、销毁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建设项目和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对严重侵犯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局属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和领导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重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负责组织制定全县交通部门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编报审计计划和统计报表。
人秘和财务审计股联系电话:0597-6831150
(二)规划和建设管理股。研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制定交通规划、计划、统计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路、航道、运输场站、交通战备的建设、运输生产、养护管理、交通工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对公路、水路项目的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行业审查意 见和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 外资引进和设备进口及合资项目的申报及转报工作。参与交 通发展建设资金投融资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实施。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 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 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发布统计数据 资料。组织全县公路、桥梁数据库的建立、维护、更新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贯彻落实交通基础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技术标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组织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维护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工程监督事宜,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重大问题;监督和指导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世行贷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工作;监督公路、航道及设施维护计划的实施、检查、汇总上报维护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县交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事业的资质的审核上报等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起草全县交通战备工作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抓好交通战备综合信息宣传、报道、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县民用运力的动员和征用工作,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监(审)定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 施本县的国防交通战备物质储备。收集战时交通保障相关的交通战备工作资料,建立完善战备资料数据库,为交通动员保障提供决策依据。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县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本县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及时修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方(预)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协助民兵组织开展军事和专业训练,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督办工作。
规划和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6831150
(三)运输和安全监督股。制订本单位安全计划、规划,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部署和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本辖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牵头组织参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本地区、本行业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其他有关安全的重大工作事项。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措施、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全县出租车、汽车租赁、港口经营、城市公交客运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车辆维修(不含拖拉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涉外运输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运输和安全监督股联系电话:0597-6882660
(四)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和起草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制服和交通行政执法车辆。负责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交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政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路产保护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治理等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受理和办理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及相关事项工作。负责拟定本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协调并联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工作。
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597-6680208
下设4个事业机构:
(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受主管部门委托,履行政府对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执法工作。参与制订交通综合执法的工作计划规划、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交通综合执法业务管理,起草相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交通综合执法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等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行政执法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综合执法队伍机构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队伍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和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97-6831826
(二)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县道养护计划,审核乡、村道养护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负责县道、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监督、管理和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97-6828566
(三)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国家有关道路、水路、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水路运输行业管理,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管理,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费、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养路费、货运附加费征收。
运输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97-6810511
(四)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招标、投标活动,审批和核备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文件资料及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597-6831150
三、领导分工
江永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王文洲(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工程建设、交投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综合执法、邮政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和部门:运输和安全监督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站、汀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邮政业安全中心、总工办、综治办。
林连山(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组织、统战工作、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工团妇等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和部门:人秘和财务审计股、运输管理所、质量监督管理站、党办、工会、团委。
曾德茂(正科长级):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公路养护、“四好”农村路、防汛抗灾、军民融合、双拥、国防交通、精神文明建设、环境整治、乡村面貌提升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和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所、四好办。
马华如(三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综合规划、计划、统计、建设管理、乡村振兴、三重工作、高速办、国道G534线长汀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等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平安综治、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和部门:规划和建设管理股、高速办。
余德勇(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挂钩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扶贫、信访、绩效(含五个一批、固投)等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和部门: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兰兴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李春文(运管所所长):负责运输管理所日常工作。负责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运输管理所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方式
地址:长汀县环城西路56号
联系电话:0597-6831150
传真:0597-6881000
邮箱:ct6831150@163.com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举报电话:0597-6831150
举报邮箱:ct6831150@163.com
上班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