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及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六)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八)负责全县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九)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意见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
根据上述职责,县信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会务和公务接待、卫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本局网站内容的更新。负责有关文件、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和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报道。组织信访工作的考核评比。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理论研讨。联系电话:0597-6832303。
(二)办信接访股。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受理群众以电子邮件、信函、来访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网络信访事项,负责来信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负责呈报重要的来信信息。负责交办督办重要的来信事项,并参与协调处理。负责办理国、省、市信访局网上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县各单位的办信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事项的呈报及协调处理。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对全县信访业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联系电话:0597-6832337。
(三)督查股。负责重大信访工作决策、重要信访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协调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信访工作和包案处理信访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领导分工
涂星寿同志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信访局全面工作。
刘声堂同志 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股。
赖小勇同志 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办信接访股、督查股。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6号
电话:综合股0597-6832303
办信接访股:0597-6832337
邮政编码:366300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