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草案。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接省、市财政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的职责。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专户。
(五)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六)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参与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担保机构财务监管。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牵头权责清单管理事宜。牵头 “双随机、一公开”协调推进和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人秘股联系电话:0597-6831053
(二)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办理政府预决算公开事项。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组织全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参与执行工资、津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办理财政上下级结算。拟订或审核财务转移支付制度,承担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统计分析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状况。
负责税收政策的研究。协调联系税务部门做好全县税收征管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全县重点税源普查、调查,研究分析税收政策对当地财政经济的影响,通过测算分析提出应对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承担财政收入退库的审核、审批和退付工作。管理国家赔偿费用。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联络协调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和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预算股联系电话:0597-6832164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全县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编报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县、乡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县级政府决算并编制决算草案,组织开展全县政府决算公开。组织开展编制并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实施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核合并县级和全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管理县级金库,承担县级金库、政法代管专户和非税收入等的会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资金调度,承办财政实拨资金拨付,编报库款报表。管理财政专户、核准备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牵头组织清理财政周转金。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政府性基金、其他非税收入的资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国库股联系电话:0597-6815996
(四)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机关、驻军部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拟定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政法经费管理制度。负责联系业务部门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股联系电话:0597-6831248
(五)教科文股。承担教育、文旅广播电视、体育、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教育、科技、文旅广播电视、体育、宣传等行业的财务制度。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监管体育彩票资金使用。
教科文股联系电话:0597-6827168
(六)经济建设股(综合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社、应急救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研究财政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基础设施等方面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股(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6832656
$TRT股(七)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库区移民、水文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县级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性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性资金管理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研究拟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
农业农村股联系电话:0597-6831527
(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联系电话:0597-6803290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老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制定财政补助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管福利彩票资金使用。
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0597-6822098
(十)企业股(外经金融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军民融合、商务、国资、开发区管委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执行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境)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负责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牵头落实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工作。参与拟订促进全县工业、商务流通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制定和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调县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应急还贷奖励资金、融资担保资金等有关工作。
负责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制度建设、业务培训、信息收集、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权属界定、资产转让、处置审批等管理工作。
负责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制度建设、业务培训、信息收集、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权属界定、资产转让、处置审批等管理工作。
参与地方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负责县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管理涉及地方的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负责县级涉及担保业和保险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企业股(外经金融股)联系电话:0597-6832026
(十一)会计监督股(行政审批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全县性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
拟定年度监督计划。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内部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行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受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会计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597-6832526
(十二)
绩效管理股。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的一体化。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县级预算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工作。
绩效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6803935
(十三)债务管理股。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中央专项借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外办的统一归口管理。负责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资金的管理。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借、用、还全过程的管理。编制利用政府外债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库,做好筛选上报工作等。拟定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策和制度。负责县级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和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县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县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监管县级政府或有负债。防范化解县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定期公开县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协助开展PPP政策规划、项目储备、筛选和推介。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负责全县PPP项目信息采集及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入库管理工作等。
债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6802338
(十四)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工作,研究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策。组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及人员培训。协调和受理政府采购中的异议和投诉事项。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事务。
执行省、市控办有关控购管理政策,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转报审批县级执法执勤用车(含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核留通信机要应急接待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其他行政执法用车、特殊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配备更新购置审批。配合有关业务科室办理公务用车资产核销审批。建立健全县直车改核留车辆档案。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6832892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分工
任汉书(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财政局工作。
涂政基(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勇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秘股、国库股、预算股、绩效股、债务股、行政政法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廖贵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经济发展股、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金融服务发展中心、机关工青妇、老干部、关工委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郑琳(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企业股、教科文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股、会计监督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肖锦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企业股、会计监督股、税政工作
四、
地址: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23号
联系电话:0597-6831053
邮政编码:366300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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