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10-15 14:4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参与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老龄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医养结合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的备案。

  (六)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八)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九)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二)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健局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人事股、规划信息与财务股、医政股、基层卫生股、综合监督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1.综合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建设、行政后勤、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597-6831670)

  2.人事股: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的考试报名、推荐、审核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健康援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及与台港澳的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597-3160319)

  3.规划信息与财务股:承担机关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本局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济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联系电话:0597-6819012)

  4.医政股: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评价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597-6823550)

  5.基层卫生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电话:0597-6588696)

  6.综合监督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查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综治维稳等工作。落实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联系电话:0597-6806520)

  7.人口与家庭发展股: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拟订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指导和督促基层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负责办理、审核有关生育的证明和手续;负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生育技术服务及推广工作;负责手术并发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规范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7-6699939)

  三、领导分工

  邱建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吴东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疾控局局长):分管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政策法规、精神卫生、禁毒、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监测及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机关党委纪委、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联系县疾控中心、新桥中心卫生院、童坊卫生院、庵杰卫生院。

  郭德荣(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邱海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股、规财股、医改办、医政股、医学会、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医改、绩效管理、卫生健康宣传、网络舆情、卫生信息化、药品采购、生态环保、行政审批、保密、机要、档案、机关支部等方面工作,联系县汀州中医院、大同卫生院(含皮肤病院)、策武卫生院。

  钟爱椿(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负责疾控中心工作,联系濯田中心卫生院、四都卫生院、红山卫生院。

  丘晓金(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医政股、医学会、药品采购、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工作,联系汀州医院、“120”急救站、汀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以治(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党办、党建、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精神文明建设、信访、e龙岩等方面工作,联系河田中心卫生院、三洲卫生院。

  刘兴英(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人事、工会等方面工作,联系铁长卫生院。

  范家俊(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基层卫生股、乡村医生、农村卫生协会、爱国卫生、控烟、健康扶贫、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应急保健、设备采购,协管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医改等方面工作,联系卫校、涂坊中心卫生院、宣成卫生院、羊牯卫生院。

  童素梅(流动人口服务站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共青团、妇联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纪委、效能建设、机关支部、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联系古城卫生院。

  马美华(三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人口与家庭发展股、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等方面工作,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南山卫生院。

  钟金荣(红十字会三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分管依法治县、综治平安、扫黑除恶、电信诈骗,协管精神卫生等方面工作,联系馆前卫生院。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环中路14号

  邮政编码:366300

  联系电话:0597-6831670

  传真电话:0597-3160333

  工作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