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0-21 08:39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境)外人员在汀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职责调整。将承担的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管理职责划至县委组织部;将承担的军官专业安置职责划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承担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至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后勤、计生、综治等行政事务。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

  综合协调直属单位制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制订统计规章制度,承担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统计数据的会审工作负责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对外发布,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编制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草案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专项业务经费的核算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项目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参与和组织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件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研究。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

  (三)社保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和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营运机构、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承担县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汀就业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措施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拟订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职业学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措施。

  人力资源开发(加挂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措施以及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措施按规定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工勤人员调配和学历变更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负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汀工作,拟定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及机关、事业工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汀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和乡村人才振兴各项工作。承办县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职称评聘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才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综合管理工作。

  ()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加挂调解仲裁管理股牌子)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措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支付保障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负责全县劳动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督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开展劳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负责仲裁员资格管理

  ()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股。具体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等。初步审核经国家、省、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协调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

  ()社会保险股。综合管理全县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措施、标准和规划。负责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市级权限下放)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县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分工

  赖洪禄(党组书记):主持县人社局党组全面工作。

  钟光裕(局长):主持县人社局行政全面工作。

  曹广能(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保基金监督股、劳动就业中心、人才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才市场、项目和招商引资。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基金监督、促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企业用工服务、人才工作、专家工作、项目和招商引资、大学生就业创业、“三支一扶”等方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吴东来(一级主任科员):协管人力资源开发股(加挂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项目和招商引资负责人才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考试、项目和招商引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邱敏德(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二级主任科员):协管局机关纪委、效能办、行风办、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工会、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政风行风、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行政服务窗口、农民工工作(农民工办)、工会、劳务派遣等方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协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黄铉凯(四级主任科员):协管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维权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劳动工资、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争议处理、社会保险管理、工伤保险、工伤认定、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信息系统建设(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12333咨询服务热线等方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协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俞桂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协管综合股、机关党办、绩效办、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股:负责人事、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管理、挂钩帮扶、离退休干部、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总额、退休工资表彰奖励、残疾人事业、拥军优属、综治维稳、信访、保密、统战、统计、财务、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协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在领导工作分工的基础上,互相配合协作,实行AB岗协作配合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赖洪禄、钟光裕

第二组:曹广能、吴东来、黄铉凯

第三组:邱敏德、俞桂仙

在工作安排时应尽量避免ABC岗或AB岗同时外出或出差,确因工作需要ABC岗或AB同时出差,外出期间的工作由赖洪禄同志指定其他班子成员负责。赖洪禄同志外出或出差期间,其工作由钟光裕、曹广能依次接替。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路二号  邮政编码:366300

  联系电话:0597-6832096

  传真电话:0597-6832096

  邮政编码:366300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