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02-15 14:07

  一、机构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人秘和计财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优抚褒扬纪念股(双拥共建股)。

  (一)人秘和计财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综治平安、离退休干部管理、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拨付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拟订并监督执行规划财务制度;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及其他各项报表;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统计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

  人秘和计财股联系电话:0597-3366529。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负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优抚安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加强退役军人正面的舆论引导,总结表彰奖励优秀退役军人;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引导退役军人理性依法依规提出信访诉求;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增强党员意识;承担政策研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建议;承担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负责人联系电话:0597-3366539

  (三)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计划分配、军转适应性培训、上岗前培训和进高校专项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在汀单位、县属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学历教育、创业促进、适应性及个性化培训等教育培训工作;创建就业创业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宣传引导上负起责任;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指导承训机构按需求开展实用性培训,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3366531。

  (四)优抚褒扬纪念股(双拥共建股)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优待、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的补助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上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实施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以及军供保障政策;负责因战因工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登记评定。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项,指导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贯彻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双拥政策、规定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县性双拥工作。指导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地方重点工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军民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入我县部队的“安居”工作;走访慰问部队,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双拥工作经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优抚褒扬纪念股(双拥共建股)联系电话:0597-3366527

  三、领导分工

  蔡坤高(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李学锦(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军民融合、项目工作,主管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行政保障、督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计财、信息等工作,协助负责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分管县瞿秋白烈士纪念园、招商及项目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

  谢译民(副局长)协助负责军地联系、双拥共建。

  俞新发(三级主任科员):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政策法规、综治平安、双拥共建、军休服务管理、军地联系等工作。

  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双拥共建股、县烈属光荣院(军休所)。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

  李园香(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工会等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保障、督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计财、信息工作。

  分管人秘和计财股、党办、工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

  钟云隆(级主任科员):负责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军民融合、项目工作。

  分管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

  、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路7号

  电话:0597-3366529

  邮政编码:366300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 10月1日-次年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