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教育局
时间:2024-10-25 17:47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县委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所辖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统筹协调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四)负责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的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五)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教育的督导与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负责提出每年我县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筹措、管理;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教育捐赠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经济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指导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新教师招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县学校项目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工作;落实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一)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协调、办理教育系统因公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我县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国内省市交流人员的有关工作,开展同港、澳、台等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校考试。负责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系统关工委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加挂行政审批股、中共长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综合股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执行本局工作、学习、生活等制度。

  2.负责组织起草本局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通知等文件;负责修改、审核本局各股、站、室起草的文件、材料。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阅卷、归档工作。

  4.掌握管理好局印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6.掌握我县教育系统全面情况,做好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及时做好上级要求督查的有关问题的落实、反馈工作。

  8.搞好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转告有关股、室或领导妥善处理。

  10.做好相关的接待以及公务用车安排工作。

  11.负责处理县委教育秘书组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审批股职责

  1.代表县教育局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2.协助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的日常工作。

  3.按照县教育局的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权责清单管理。

  4.负责教育行政许可材料的移送、交接工作。

  5.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行政许可的资料审查、受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答复,行政许可事项的告知、制证、发证。

  6.审查负责行政许可现场勘察。

  7.负责教育行政许可的公示、教育行政许可事项统计报表报送、重大教育行政许可的备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完成县教育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7-6831033

  (二)人事股

  1.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制订和落实培养计划,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管理、调配、考核、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工资福利、晋级和奖惩,做好全县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分配指导工作,拟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3.调查了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提出全县教师的招聘方案、教职工调整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全县教师的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工作。

  5.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提出调配和任免建议,搞好学校班子建设。

  6.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查、审批教职工的退休、退职、离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工作;负责审查、审批教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工作;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的审批工作。

  7.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8.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

  9.负责全县学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在职在编人员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的认证工作。

  联系电话:0597-6808382

  (三)规划建设财务股(加挂审计股牌子)

  规划建设财务股职责:

  1.负责协调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协调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负责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结构调整及资源整合工作。

  2.负责做好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指导全县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组织开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工作。协调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教育,做好学校财务及各项教育经费(包括社会捐资)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后勤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编制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学校规划、项目立项、设计方案的确定、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和工程概(预)算和决算的审核等),负责指导检查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

  5.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非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6.负责局机关内部财务及基建等工作。

  审计股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县审计法规及国家、省、市教育审计准则及审计规范,结合我县实际,主持制定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查教育系统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3.审查教育系统对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及上级部门、本部门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协调审计机关及其他监督机构与本局的工作关系;

  5.审查本部门负责人、上级审计机关及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联系电话:0597-6832843

  (四)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股

  1.负责对全县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

  2.参与制订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4.组织、推进初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县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测,规范办学行为。

  5.指导、管理全县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班)的布局调整、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学籍管理等工作。

  6.指导全县各小学抓好少先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阵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等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决定,指导和管理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和教学改革实验工作。

  8.协助有关股、室抓好全县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的德育、体卫艺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9.会同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股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政策;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组织实施的教育督导工作。

  联系电话:0597-6880306

  (五)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股

  1.负责对全县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办学指导,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课程管理等行政工作,开展普通高中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制订适合本县实际的实施办法,依法推动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3.参与制定本县普通中学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规划和编制年度报表,制定普通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年度招生计划。

  4.组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创建和管理,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5.加强对普通高中的管理和指导,逐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城乡初中阶段教育,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制定有效的“控辍保学”制度,坚持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6.会同其他股室审批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个人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

  7.协助有关股室做好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工作。

  8.会同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股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政策;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组织实施的教育督导工作。

  联系电话:0597-6808390

  (六)政治教育与综治安全股(加挂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牌子)

  1.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指导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2.负责编制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师生伤害事故。负责制定安全预案,指导学校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3.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协调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

  4.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协调与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学校德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估。负责指导学校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教学改革。指导学校抓好德育工作队伍、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设。

  6.指导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

  联系电话:0597-6812096

  (七)体、卫、艺教育股(加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检查督促学校按省颁教学计划开齐开足上好体、卫、艺课程。

  2.检查督促学校体、卫、艺教育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督促学校抓好平常的体育训练,组织开展音乐、美术等方面的兴趣小组活动。

  4.检查督促学校管理好食堂、宿舍和校园环境,确保安全、卫生、整洁,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创设一个优良的育人环境。

  5.组织全县性的学校体育竞赛及艺术演出、比赛活动。

  6.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升学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和整治工作,为加强体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教育、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

  联系电话:0597-6826009

  (八)职称管理股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改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有关教育职改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布置全县教育职改工作。

  2.协助县职改办管理教育系统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任职资格的审核。

  3.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并负责过程指导及验收,加强规范管理。

  4.组织进行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并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工作。

  5.结合职称评聘竟争上岗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条件的审核,规范竟聘基本程序。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育职改专干,审核、登记普教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

  7.建立健全普教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

  联系电话:0597-6822465

  三、领导分工

  林鹏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主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钟林水(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初教、幼教特教、政教、教育系统关工委、校园安全稳定、信访、综治安全未成年人保护。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县教师进修学校。

  王红梅(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师职务评聘、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教育督导、绩效管理、招生考试中学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语言文字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教育系统共青团、妇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梁丽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傅礼扬(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党委副书记)分管教育系统党建、规划建设财务、电化教育和教育装备管理、学生资助管理、行政审批、审计、统计和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长生(县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教育系统工会主席):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分管局机关效能、机关事务、意识形态及宣传保密、成人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国防教育(征兵双拥、统战)、普法教育、环保教育、校务公开、中小学英语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长汀开放大学。

  四、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

  电话:0597-6831033

  邮编:366300

  传真:6826356

  上班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