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福建先知专用化学助剂制造项目(一期)拟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8日。
公示内容:
1.根据业主提供工艺条件,取消原规划设计综合楼(二期)和工具间(二期),新增仓库(戊类)(一期),占地面积408㎡,建筑面积408㎡,计容面积408㎡。原变配电房建筑功能调整为配电房、工具间(一期)。
2.变更后一期合计占地面积为1358.61㎡,建筑面积为1358.61㎡,计容面积为2137.22㎡;一期、二期合计占地面积为2269.41㎡,建筑面积为5950.43㎡,计容面积为6729.04㎡。。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1.设计变更单
2.变更后总平面图
3.仓库建筑单体方案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2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