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4 日。
公示内容:
1.由于学校用电负荷接近原校区配电房用电总容量,为保证学校用电及后续学校扩容用电量需求,拟在琢玉教学楼负一层增设配电房及值班室,同时扩大消防水池以满足消防需求。调整后负一层建筑面积增加98.11㎡(不计容)。
2.琢玉教学楼由于2024年1月原设计计算建筑面积时外走廊建筑面积半算,现根据新规范外走廊建筑面积全算,因此琢玉教学楼建筑面积由6556.52平方米变更为7087.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6306.72平方米变更为6739.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1704.37平方米变更为1604.99平方米。
经以上调整及重新核算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3934.86平方米变更为64465.9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63685.06平方米变更为64118.01平方米;容积率为0.83;总建筑占地面积由17787.24平方米变更为17687.86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3.15%变更为23.02%。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联系人:黄先生
附件:1.变更后总平面图
2.变更后负一层平面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8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