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汀江流域长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相关内容的请示》收悉。我局以《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江流域长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5〕107号)给予批复,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508-350821-04-01-515316。经研究,同意原建设内容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1000吨/天、 10000吨/天)”变更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三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原来的450吨/天改造为1000吨/天,以及配套设备更新、附属设施改造等;对河田镇现有的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设备更新以及内部加药间、污泥调理池等附属设施的改造”。汀发改审批〔2025〕107号批复的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3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