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城区防空试鸣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10: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中心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口疏散演练的通知》(龙政办2018144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空警报试鸣,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空警报试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其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维立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县人武部副部长 

  严必盛  县住建局局长 

  蔡宁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城区的防空警报试鸣由县人防办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文体广新局、长汀电视台、中国电信长汀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汀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汀分公司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定于91 8日上午930分至1050分在全县范围内同时进行。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 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三、组织形式 

  1.组织城区中小学生观看人民防空宣传片和电影; 

  2.在广播电视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警报试鸣公告;防空警报试鸣前,长汀电视台按规定在914日至918日公告防空警报试鸣通知内容; 

  3.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网络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信息,中国电信长汀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汀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汀分公司分别向手机用户发送警报试鸣信息,信息内容为:定于2018918日上午930分至1050分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4.县人防办设立宣传点,展出人防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宣传防空防灾知识,进行人防法律咨询服务; 

  5.根据市人防办确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试鸣。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每年定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的具体要求,也是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尽早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周密组织,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参与,把握好试鸣各个环节, 确保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强化宣传。长汀电视台等单位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普及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效果。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