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卫健局关于长汀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况的答复
时间:2026-05-13 16:21

  曹英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普惠托幼服务供给 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助力提升长汀生育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百姓的认知接受意愿”的建议

  我局充分认识发展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重视托育服务宣传的重要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大力开展托育宣传活动:

  (一)多渠道覆盖,提高认知度。一是充分利用LED字幕、科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托育知识;二是利用婚检、孕前优检、产科门诊、疫苗接种等时间,向家长宣传托育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居民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增强了居民对托育服务及科学育儿理念的知晓率,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二)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以“普惠托育 科学育儿”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例如,2025年在卧龙书院举办“生育关怀—粽香端午情”暨“5.29会员活动日”活动,并指导爱彼堡、宜贝等托育机构开展“趴大桌,吃大席”、“快乐六一·棕享童年”等亲子游园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提升托育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三)深化服务内涵,筑牢安全防线。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到各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体检,指导科学膳食与保育;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机构安全管理意识,为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

  (四)助推托育服务提质,选树先进典型。推荐长汀县妇幼保健院获评2024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获6万元专项补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扩容普惠托幼资源”的建议

  (一)关于“公、民办园托班全覆盖”。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普惠托育服务工作,2024年2月县教育局出台了《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汀教综〔2024〕25号)文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要求有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以普惠为导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截至目前,城区3所县直幼儿园、11所县直学校附属幼儿园及18个乡镇中心园均设有普惠托位,其中城区公办公办园普惠托位440个,18个乡镇的中心园可提供普惠托位440个,城区及乡镇中心园托班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园主动申报托班资质,构建了覆盖全域的普惠托育体系,托位总量满足当前需求,且动态余量充足。

  (二)关于“15分钟托育服务圈”。该目标需多部门协同规划。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在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时同步设置托班,并利用闲置校舍及幼儿园富余学位建设托育点。

  (三)关于“鼓励机关、企业与幼儿园共建职工托育点,对民办园转型普惠托育给予补贴”。我们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附近幼儿园合作,通过“单位委托、幼儿园承接”方式提供托育服务。对于民办园转型普惠托育的补贴问题,县教育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申请“普惠托育专项奖补资金”,对通过普惠认定并设有托育点的民办园给予补助。

  三、关于“降低育儿及运营成本”的建议

  (一)关于“设立县级普惠托育专项补助,对幼儿园托班按每生每月不低于300-600元补贴,托育机构水电气按居民价执行”。目前,我县通过备案且在供水、供电企业独立开户的托育机构,其教学和生活用水、用电均能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二)关于“对二孩、三孩家庭给子每月300-500元托育费用减免,落实3女以下婴幼几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是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号)精神,2023-2025年,我局对生育三孩家庭婴幼儿入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保育费予以50%减免,对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婴幼儿入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保育费全免;二是我县严格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三年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4729人次,减免税额327.29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与信任。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卫健系统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渠道,系统宣传普惠托位布局、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师培养成效及相关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托育事业的建言献策。部分建议因涉及上级事权或跨部门协调,需逐步推进,恳请理解与持续关注。

  领导署名:邱建平

  联 系 人:严丽梅

  联系电话:13515918676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