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开寿、龚金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长汀县“普惠托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三位一体’供给体系”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普惠托育服务工作,2024年2月县教育局出台了《长汀县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汀教综〔2024〕25号)文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要求有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以普惠为导向,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截至目前,城区3所县直幼儿园、11所县直学校附属幼儿园及18个乡镇中心园均设有普惠托位,其中城区公办公办园普惠托位440个,18个乡镇的中心园可提供普惠托位440个,构建了覆盖全域的普惠托育体系,托位总量满足当前需求,且动态余量充足。
二、关于“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
一是长汀职专已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培养托育专业人才。目前该专业在校生120人,已免学费50.4万元。组织2025届163名幼儿保育专业毕业生开展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项培训及考证工作,通过率达100%。学校持续为各乡镇及民办幼儿园输送大批专业素养过硬的幼儿保育人才,为基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二是积极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育婴员、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三年行动以来,共组织保育员、育婴师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期1053人,其中保育师技能培训10期463人,育婴员技能培训11期541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技能培训1期49人,共计发放培训补贴共计155.29万元。
三、关于“完善支持政策,夯实普惠托育发展基础”的建议
(一)关于“加强财政投入:设立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示范奖励等。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参照学前教育生均补助标准或按实际收托数给予定额补贴。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入托给予一定补贴。”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号)精神,2023-2025年,我县对生育三孩家庭婴幼儿入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保育费予以50%减免,对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婴幼儿入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保育费全免。
(二)关于“落实税费优惠:严格落实国家对托育服务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托育的免征契税等。对普惠托育机构的水电气热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目前,我县通过备案且在供水、供电企业独立开户的托育机构,其教学和生活用水、用电均能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社区服务新模式,盘活社区闲置资源,让托育服务更贴近家庭;夯实普惠托育人才基石,打造专业化、稳定化的托育队伍;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和家庭托育负担;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和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确保普惠托育服务“有得托、托得起、托得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托育事业的建言献策。部分建议因涉及上级事权或跨部门协调,需逐步推进,恳请理解与持续关注。
领导署名:邱建平
联 系 人:严丽梅
联系电话:13515918676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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