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建综〔2025〕22号
办理结果:C类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长汀县
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4033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胡明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或更新)电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力度,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的积极性”。
根据《长汀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以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广电网络、通信等需求为主,要求做到"四个必改”。2021年老旧小区项目改造以来,我县已完成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共计85个,均以基础类改造为主,受改造资金限制,并未实施加装电梯改造。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等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志愿服务支持改造。
二、关于建议“简化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成本”。
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已规定各单位和部门的相关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出具增设电梯的规划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自然资源部门对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项目的事中事后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责令改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增设电梯或者未按规划许可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建议“加强宣传引导,让居民充分认识到加装电梯的重要性和益处,促进邻里之间达成共识”。
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业主之间的调解工作,加强辖区内增设电梯建设施工的巡查工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公示见证、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关于建议“建立健全后续的维护管理机制,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长期使用,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如引入社区资本参与加装电梯项目等”。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但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改造资金筹集、电梯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问题,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社区开展该项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我局建议由自然资源局组织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汀州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支持!如对此答复尚有不明确之处或还有何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领导署名:蔡宁峰
联 系 人:谢彩春
联系电话:6878110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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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协提案办公室,县府办督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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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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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