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卫健局关于长汀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4-23 11:02

  兰其洪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征地返还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建设及运行情况

  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建设项目依据《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8〕255号)批复实施。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医疗综合楼及康养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495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二期建设康养中心,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绿化、消防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根据2019年4月3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汀政综〔2019〕78号),同意将位于濯田镇水口村经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中0.9591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并于2021年正式投入使用。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水口分院作为集中观察点,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结束后,水口分院统筹调配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康复科等专业医务人员驻点开展诊疗工作,截至2026年2月,水口院区累计服务门诊患者35461人次,住院患者3144人次,健康体检1859人次,有效筑牢了基层卫生服务防线。

  目前,二期工程已列入《长汀县“十五五”卫生健康专项规划(送审稿)》。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濯田中心卫生院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

  二、关于长汀县濯田卫生院水口分院旧址资产处置的建议

  濯田卫生院水口分院旧址,位于濯田镇水口村街上,地号215-31-102,占地面积583.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215国用(93)字第310102号。原业务用房一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215国用(93)字第310101号。该房产建设手续齐全,属濯田中心卫生院的合法国有资产。您提出将该楼房归还水口村,用于村民建房或建设公共设施(如公共健身区域、篮球场、老人活动中心等)的建议,我局无处置权限,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

  感谢您对我县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水口分院建设项目的建言献策。

  单位主要领导署名:邱建平

  联 系 人:吴纪云

  联系电话:13959456811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