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18年度乡镇敬老院工作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03:57
各乡(镇)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通知》(汀政综[2013]265号)的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度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现将2018年度乡镇敬老院管理经费17万元下拨到各乡(镇)民政办(具体分配数见下表),此款主要用于敬老院设备设施购置维护、办公经费、水电燃料费等与敬老院管理有关的开支,请各乡镇民政办要严格按财务制度要求,管好用好此专项经费。 

  附:《各乡镇敬老院工作经费分配表》 

                   

  

 

长汀县民政局 

  二0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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