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16:21

  各股、站、中心、队及汀畅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运安全检查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6号)及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道路水路春运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现就做好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月7日至2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重点为道路交通运输、内河水上交通、交通建设施工、综治维稳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分组

  分三个检查组(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釆取实地检查、暗查暗访和查阅台帐相结合。

  五、检查内容

  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运输组织,强化责任落实、行业监管、应急保障、部门联动、值班值守、宣传引导等春运工作情况。

  (一)春运工作专班运转情况。检查联防联控机制是否成立春运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是否亲自研究部署春运工作,是否制定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方案,是否明确各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工作专班日常运转是否有序、部门协同是否高效、值班值守是否规范、信息报送是否及时等。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对春运大客流安全监管相关措施落实情况;交通线路运营安全,长大下坡、长大隧道、易堵点等重点路段通行安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客运安检查危、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重点水域、港口码头及“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公众出行服务保障情况。检查重点客运企业和客运枢纽场站应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售检票条件、候乘环境、信息发布、便民举措等情况;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无纸化、无接触服务应用和实名售检票执行等情况,道路客运班线甩客倒客、出租车拒载和违规收费情况等。

  (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情况。检查是否将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统筹纳入春运期间重点保障任务,重点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稳定运行情况;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以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通道及枢纽节点运行情况;货车司乘人员、船员生活保障情况等。

  (五)运输通道运行情况。检查重点路段巡查养护情况,公路网跨区域指挥协同机制及运行监测、应急保通与值班值守部署落实情况等。

  (六)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情况。检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场站经营者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情况,道路水路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船舶)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以及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客流引导情况;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实施情况,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应急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防疫宣传引导情况,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七)应急运输情况。检查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人员值班值守、救援物资储备、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

  (八)执法监督情况。检查非法营运、货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运行及投诉举报事项即接即办等情况。


  长汀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