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对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已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规划概要
福建龙岩工业园区位于长汀县南部新区。2010年4月开始规划建设,2011年 8 月,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根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了《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7月14日~15日,福建省环保厅主持召开了《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并于 2011年11月9日出具了《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评[2011]130号)。2012年1月,经福建省批准纳入省级工业园区管理(闽政文【2012】1号)。批复总面积为12.82km2,建设面积7.98km2,北起205省道至赣龙铁路复线,南至策武镇策田村、策星村,四至205省道,东至319国道。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文件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因此,2019年8月6日龙岩市长汀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要求开展环境跟踪评价的函》,长汀县稀土产业服务中心协同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发《关于要求开展稀土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函》(汀稀[2019]2号)要求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展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策武镇稀土工业园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6803588
电子邮箱:181456895@qq.com
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单位名称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划实施、对规划实施后园区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1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