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拟认定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二批)及第一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称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等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长汀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后续完善工作,更好地保护和挖掘县域内文化遗产资源,长汀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经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拟确定65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第二批)(详见附件1),同时变更1处第一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称(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点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处理。
通讯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桥下坝33-1号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6823582
电子邮箱:ctxwwj@126.com
附件:长汀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二批)
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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