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时间:2024-09-02 1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

  公示内容:

  1.由于该项目综合站房(内含消防水泵房)在二期建设,因工艺需变更,暂时无法建设,为满足一期消防验收要求,需把消防水泵房单独建设。拟建消防水泵房占地面积105.2㎡,建筑面积154.4㎡,计容建筑面积49.2㎡,规划高度4.95m。

  2.原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进行相应调整,即消防水池占地面积由408㎡变更为478.66㎡,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占地面积由404.48㎡变更为230.76㎡。

  变更后本次项目建筑含前处理车间、研发检测楼、主门卫、维修间、物流门卫、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建筑基底面积由18923.64㎡变更为18925.78㎡,总建筑面积由26251.47㎡变更为26405.87㎡,计容建筑面积由44569.08㎡变更为44618.28㎡。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6868505

  联 系 人:黄先生

  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2.变更后的建、构筑物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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